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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53条规定

简介法律对格式合同的条款有何特别限制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

法律对格式合同的条款有何特别限制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法律对格式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对格式合同条款订立的规制。

(2)格式合同中有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该条款无效。(3)对格式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

法律分析: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提示或说明的义务。免责条款的无效。歧义条款不利于表意者解释的原则。

格式合同虽然具有节约交易的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由于格式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格式合同的拟定方可以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条款。

法律分析:格式合同的限制性规定有,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具有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本人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等行为的,格式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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