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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变更保证合同

简介借款主合同变更未经担保人同意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

借款主合同变更未经担保人同意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2、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法律主观:主合同变更担保责任的处理方式: 如果主合同变更经过担保人同意,则担保人依然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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