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追偿
- 合同签订
-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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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我作为保证担保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呢? 1、(一)担保人之间约定“分担份额及互相追偿”,可以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约定分担份额。(...
我作为保证担保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呢?
1、(一)担保人之间约定“分担份额及互相追偿”,可以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约定分担份额。(二)担保人之间未约定分担份额,但是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的,可以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2、法律主观:担保人可以追偿另外的担保人,如果有多个担保人,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份额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3、法律主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能够向债务人追偿,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证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能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4、法律主观:担保人 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连带共同保证的保 证人 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当先向 债务人 行使追偿权。
5、法律主观:保证人还钱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其债务,保证人根据约定承担了相应的保证责任的,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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