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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能胜任

简介劳动合同法员工不能胜任岗位 法律主观:实践中,不少劳动者存在理解误区,认为其工作岗位一概不能调整。法律主观:劳动者 不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法员工不能胜任岗位

法律主观:实践中,不少劳动者存在理解误区,认为其工作岗位一概不能调整。

法律主观:劳动者 不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 ,由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自身原因:如果员工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胜任职务,例如长期病休或缺勤等情况,长期合同单位可能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强调的是,长期合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从规定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企业要用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必须履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工作程序,否则的话,将被视作违法解除。培训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但必须是围绕提高工作技能展开的。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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