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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赠与合同

简介民法典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未经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无效,经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有效。当事人未对相对人进行...

民法典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未经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无效,经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有效。当事人未对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追认权的行使没有期限限制,被代理人应当主动作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

法律主观:民法典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未经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无效,经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有效。当事人未对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追认权的行使没有期限限制,被代理人应当主动作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

法律主观: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有:未经追认与授权,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三人未经当事人许可用其名义签订合同进行物权处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如下:如果处分的是不动产或者动产,受让人是善意取得的,该合同有效;如果有权处分人追认或者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该合同也有效;不予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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